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副秘书长安京生说:具备《专利代理条例》规定条件的自然人,经国家正式考试取得代理人资格,并在代理机构工作取得代理人工作证的专利代理人可以承办专利的法律事务,但要做到游弋自如,还应具备以下素质:
1.熟谙法律。除专利法外,专利代理人还应具备技术合同法、经济合同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宪法民法等基础理论、有关税法及相关的财经政策。若办理涉外专利代理,还应了解和熟悉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法规和有关税法、国际公约、国际贸易法等法规。
2.广博的自然科学知识。专利代理人所从事的所有代理业务均离不开自然科学领域。目前专利代理分化工、机械、电子、物理等领域。专利代理人应具理工背景(高等学校理工科专业毕业),同时及时掌握技术领域的发展现状和动向。
3.精湛的业务技能。包括敏捷的思维能力、善解人意的处事能力,分析和综合问题的办事能力;清晰、准确的文字表达能力;严谨、善辩的语言表达能力;利用技术情报,获取市场信息的综合能力。
4.掌握至少一门外语。我国专利代理人大都毕业于理工科大学,至少熟悉本专业技术领域的一门外语,但若准确翻译专利文件,还需提高法律领域、贸易领域或其他技术领域的外语能力。